1、从事安装、装填、点火等作业的人员均应持证上岗。未成年人、孕妇及老弱病残者不得从事燃放安装、装填、点火等作业。
2、燃放作业人员应当着棉质工作服、棉质手套、戴安全帽、佩戴明显标志,禁穿不防静电积累、易燃的化纤衣物。
3、燃放作业人员应当保持精力充沛、头脑清醒,严禁酒后、睡眠不足或带情绪上岗。
4、直接从事安装、装填、的工序必须轻拿、轻放,避免拖拉、碰撞、摩擦等操作行为。
5、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燃放阵地。
6、燃放阵地严禁烟火。
7、燃放阵地必须按规定带好消防桶并备好水。
8、远离森林区、易燃易爆品生产工厂、储存仓库;礼花弹下降范围内无易燃物。燃放场凌空无高压输电、通讯线路(航空)。影响航空的范围内。
9、禁止在非承重建筑物顶、桥梁、水库堤坝、车船上燃放礼花弹或在承重建筑物顶、桥梁、水库堤坝、车船上等燃放直径超过8号的礼花弹。
10、实施燃放作业时遇有下列情况,应停止燃放,待妥善处理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:现场风向突然改变,严重影响观赏; 风力超过6级或可能危及燃放区内设施和公众安全;大雨、大雾、大雷,以及其它妨碍燃放正常进行的情况;发生膛炸、低炸等致使缺陷三次或造成人员伤亡等意外情况。
11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装填礼花弹。严禁擅自改变方法。
12、未点燃的烟花爆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补火。
13、指挥员未下达清场的指令,任何人不得进入场地清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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